杭州互联网法院如何“网”出新时代
本报记者 张雪南 陈晓青 高敏
澎湃大潮起钱江,杭州钱江新城的钱潮路以此得名。坐落钱潮路22号,一场持续深化的互联网司法改革,6年来一直备受瞩目。
2017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以此为标志,一个新的司法时代呼啸而来,并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6年间,这场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果;未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又将锚定哪些新目标?日前,记者走进杭州互联网法院寻求答案。
一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世界司法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大创举,被誉为“司法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它不是简单的“互联网+司法”,而是让法官办案从形式到内容、从手段到对象都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革。有人说,互联网法院就像一盏灯,“一经点燃,就不会只照亮房间的一角”。
“这盏灯”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在追求便利、快捷、交互、开放、个性的互联网时代,它又如何快速适应,将光亮照射每一个角落?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实时在线的“数智大脑”上,我们读出了它的与众不同——
一是集中管辖体系下,办案有了新“解法”。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特定类型涉互联网案件,6年来,共收到立案申请204953件,有近三分之二的案子用互联网方式化解在诉前,仅三分之一要通过开庭、裁判的审判流程解决。诉前怎么“解”?依靠大数据,互联网法院与行政执法、人民调解、公证机关建立起无缝数据对接,构建起一个以法院为终端、漏斗型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在集中管辖体系下,互联网法院将类案统一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并由此探索出智能化审判辅助工具,也就是“算法”。如一个案件到了互联网法院,“算法”还能为双方当事人“算”出最优调解方案。
二是突破时空限制,打官司像网络购物一样便捷。互联网24小时“不打烊”,法院也是。在这里,打官司“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用时短,涉互联网纠纷标的不大,当事人对时效的要求非常高,互联网法院设立后,平均开庭时间仅32分钟,在线庭审率98.2%、电子送达成功率92.9%,有效回应了社会需求;年轻化,在所有当事人中,29-39岁的年轻人占46.2%、40-50岁的中年人占22.9%;“熬夜党”,申请立案的高峰时段是在凌晨1点到2点,白天的第一波高峰则出现在下午4点到6点,当事人可以在业余时间实现网上诉讼。
三是出圈的案子多,大案要案也多。互联网的复杂多样,必然带来治理的复杂。6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涉及法律问题新型、复杂、疑难,首案多、要案也多,一批典型案例,发挥了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的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其中,有43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或评选的各类报告、案例、奖项和汇编的案例书籍。如“平等就业权纠纷案”,旗帜鲜明地否定就业歧视行为,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32批指导性案例,被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
数据背后,是对审判效能的追求,也是对互联网司法诉讼规则的大胆突破。
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赋予其“提升审判效能”“完善审理机制”“探索案件诉讼规则”“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等四项任务。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仪式上首次提出“互联网司法”的概念,强调“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新经验,为全球互联网治理作出积极贡献”。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不变的职责与使命。
6年的探索实践,杭州互联网法院推出了哪些影响广泛、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标志性成果,为互联网发展治理之路提供有效借鉴?
还记得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当天,法院审理了第一案——《后宫甄嬛传》作者状告网易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个屏幕,半个小时,案件审理完毕。原告位于杭州、被告位于北京,互联网法院让“网上纠纷网上了”变成现实。
到今天,“网上纠纷网上了”已是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日常。更多更深层次的探索是,互联网技术突破了传统司法的一些桎梏,解决了漫长的诉讼过程、案多人少的矛盾、居高不下的诉讼成本等困境。而参与诉讼,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全程留痕等特点,也大幅提升了司法的透明度,让老百姓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更为重要的是,当事人获得感的“加法”和司法效率的“乘法”的背后,是一项又一项在全国领先的创新,它不经改变法院的“打法”也影响着互联网司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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