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艘次蒙混过关
船舶假证亟待整治
《瞭望》新闻周刊 秦华江 陆华东
船舶配员不足严重危害航行安全和人员安全,因配员不足导致船沉人亡的事故更是时有发生。
记者现场了解到,长江水运价格较为低迷,为降本逐利,有船主勾结不法分子伪造配员证等多种证件,且将相关假证件从纸质版升级为电子版。配员证造假,引发疲劳操作、应急反应能力低下和设备维护保养不足等问题,给行船安全埋下重重隐患。
业内人士介绍,在新技术手段“加持”下,不法分子钻平台漏洞,加之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执法协调不畅等,多类航运假证得以蒙混过关,亟待开展专项整治、升级技术监管、加大普法教育,让黄金水道航运更安全。
假证“升级”埋“隐雷”
6月上旬,长江下游江面上的船只往来如梭。
记者现场了解到,长江水运价格近几年较为低迷,一些船主罔顾航行安全、非法购买假“绿码”压缩用人成本。
“船E行”是某地海事部门推广使用的电子政务平台,只有当船舶实际配员超过最低安全配员标准,船舶和船员定位相同时,才能在平台生成船舶通行“绿码”。
这本是改革便民之举,却让一些犯罪嫌疑人嗅到了“商机”。
“四本证件,三个月,包任职包出‘绿码’,总费用15000元。”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经常在长江航运船主微信群发布“制作绿码、包查验”等广告,收集船主对虚增船员的要求。
随后,“黄牛”会迅速联系制作“绿码”的技术人员,并寻找愿意出租证件的船员,获取有证船员的个人照片等信息,运用技术手段伪造配员数据,在“船E行”后台审查通过后,生成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通行“绿码”。
据了解,每虚增一个船员,“黄牛”收费800元至4000元不等。他们会将利润与“绿码”制作人员分成,衍生出船主-中介-制作“绿码”人员-出租证件船员的四级产业链。
海事部门通报的案例显示,近年船舶配员不足导致的失控碰撞、倾覆自沉等情况时有发生。如2021年4月长江下游发生的两轮碰撞事故中,“Z”轮仅有1名持证船员,疲劳操作,未及时瞭望,致与“X”轮碰撞后沉没,1人死亡、1人失踪。
近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正办理一起非法制售“绿码”案件。经查,2021年7月以来,赵某等20余人,通过岸上岸下勾结,运用科技手段钻“船E行”App漏洞,为3200余艘次船舶非法提供伪造“绿码”。
“有一艘轮船,最低安全配员6人,可通过办假证,船长、二副、轮机长、三管轮均不在船。这样的船只航行隐患太大。”崇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末说。
不单是配员证,记者调查发现,船舶年审合格证、适航证、安全与环保证、吨位证等也存在被不法分子伪造的情况。
利用“新科技”钻漏洞
记者调研发现,片面逐利动机、平台存漏洞以及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充分等,给不法分子提供了违规违法空间。
首先,片面逐利动机催生造假办证。
今年5月,长江集装箱综合运价指数同比下降0.1%,水运繁忙的下游同比下降1.3%,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同比下降8.5%。
周末介绍,由于运价低迷,有船主伪造证书冒险蛮干,进行跨航区、超吃水、越类别的非法运输。
此外,一些船员虽有相关实践技能,但受限于文化水平,无法通过考试取得适任证书,对薪资要求较低。部分船主以低薪雇佣他们降低成本,为躲避监管教唆其办假证上岗。
其次,利用新兴科技钻取平台漏洞。
据赵某等供述,他们前期将不在船上的船员静态照片上传“船E行”后,即可通过审查,从而虚增在船船员人数。后来“船E行”软件更新升级,需要动态人脸识别才能通过审查,他们便下载国外一款人脸动画生成软件,将船员头像照片上传模拟脸部动态,从而通过“船E行”的人脸识别审查。
另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还利用手机软件进行虚拟定位,实现船员手机定位与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定位一致。
最后,监管难以实时、信息缺乏共享等,也给假证提供了生存空间。
办案人员透露,海事部门对航行船舶并非逢船必检,通常只对“黄码”“红码”船舶进行现场检查。即便遇到按比例抽查,为确定船舶到港停泊的准确位置,海事部门通常会在检查前提前联系该船舶,因海事部门驾驶巡逻船从办公地点赶赴船舶停靠位置需要一定时间,不法分子得以造假应对现场检查。
周末分析称,假证类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证件种类多,各涉水行政执法部门虽对某一领域的证件具有高度专业性,但对其他领域的熟悉程度尚有不足,单一部门发现假证较为困难。
铲除假证生存土壤
多位受访人士建议尽快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平台技术水平,推进内河航运普法教育,铲除假证生存土壤,为长江水运护航。
目前,检察机关已牵头海事等相关部门,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就伪造内河船舶船员证书、伪造“船E行”绿码等问题,从健全信息化监管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合力维护长江航运安全。目前相关部门已对系统予以升级。
周末建议严惩重处,实施联动执法,开展内河船舶配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远程核查预到港船舶通行码、现场检查到港船舶配员信息、现场比对离港船舶配员信息等方式,严防人、船、码不符的船舶在辖区作业。同时,建立健全海事、交通运输、水利、公安等部门协同监管、个案会商、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涉案物品处置等制度,对涉假造假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法分子实施重处。搭建船舶、船员核心数据共享核查机制,以及风险数据共享比对机制。
此外,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监管软件及时升级。一位政法干部建议提高人脸识别的灵敏度和精确度,让通过“刷脸”等手段虚假任职的船员不能通过审核。并对社交软件中的相关敏感词汇及不正常网络转账记录等进行动态筛查研判,及时跟进查处,让伪造“绿码”船舶无处遁形。
部分船主建议加大普法宣传,相关主管部门可考虑内河航运实际情况,合理合规收费,科学制定相关标准。
同时,通过支持创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等加强政策扶持,帮助无证船员找到新的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