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纹螺变“海瓜子”
店主摊上了大事
织纹螺变“海瓜子”
店主摊上了大事
通讯员 何妍 叶脉清
本报讯 近年来,尽管相关部门大力宣传食用织纹螺存在致命隐患,但仍有不少人在售卖。日前,李某将织纹螺以“海瓜子”名义对外销售,摊上了大事。
李某是一家海鲜店的经营者,明知织纹螺不能售卖,但因有人爱吃,他便抱着侥幸心理,网购了20公斤织纹螺。他将织纹螺煮熟加拌料后,以“海瓜子”的名义对外销售。
江浙地区人民口中的“海瓜子”即彩虹明樱蛤,是一道可口小海鲜。而李某销售的“海瓜子”,经鉴定隶属织纹螺科。根据相关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经检察机关审查,李某在明知织纹螺有毒的情况下铤而走险,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该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因李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自愿缴纳销售额10倍、共计35700元的公益诉讼补偿金,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