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评论

“还景于民”考验治理能力

  左中甫

  最近多地传出景区“拆墙”的新闻:在陕西,黄河壶口瀑布沿线围墙已被拆除;在安徽,蚌埠龙湖大桥铁皮围挡完成拆除;在云南,迪庆州梅里雪山国道旁围墙可望拆除……这些“还景于民”的务实举措,受到公众好评。

  景区砌墙不应一概而论。出于消化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和创造经济效益的考虑,不少地方对核心景区实行封闭式收费管理,对此大多数人并无异议。真正受人们诟病较多的,是运营单位对一些非核心景区、外围景区甚至在景区沿途道旁也设置围挡,被网友讥为“严防偷窥祖国大好河山”。对这样的墙,就不应视为理所当然。

  景区拆墙是好事,但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对景区运营方和政府管理部门来说,“还景于民”反倒是对治理能力的更大考验。一旦没了围墙,景区如何更好地保障游客出行与观景安全,如何改善和提升游客体验,成了拆墙后的一道“必答题”。

  从各地以往的经验看,“答题”的思路有多种。比如,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游客安全,一些地方会根据季节和人流变化,对一些免费开放的网红景点增派现场疏导和管理人员;也有的地方会在一些热门路段或区域专门增建观景台、停车场,便于游客驻足观赏;还有的地方,会在一些既有“风景”也有“风险”的地段搭建透明玻璃围挡,或是能够透景的围墙……这些都说明,摒弃一封了之的“建墙思维”,问题是有办法得到解决的。

  是“与民争利”还是“与民分丽”,当然需要平衡成本和收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单纯的“门票经济”固然有可能旱涝保收,但同样有可能将更多游客阻挡于墙外。对于非核心景区的封闭式围墙,今后应当坚持减量原则,能少则少、能拆则拆。在有条件的地方,完全可以规划实施开放共享、系统融合、多方联动的高水平全域旅游模式。“堤内损失堤外补”,拆掉围墙换来人气、财气,可能获得的是双赢。

  各地频频爆出的“建墙”“拆墙”新闻,对于管理部门是个提醒。由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到位,现在不少地方仍存在单位或个人随意圈占公共景区、游客不便入内的问题;在有的景区,运营方也存在擅自扩大封闭管理范围、动辄收取门票的问题;还有的地方过于依赖“门票经济”,对于拓宽发展思路、提升发展效益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往小了说,它们事关旅游体验、经济效益;往大了说,它们关涉地方发展、民生幸福,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景区开放是大势所趋,“还景于民”应当成为治理理念和手段变革的契机。各地不光要逐步减少各类“有形之墙”,还应当拆除思想意识上不符合群众期待、发展之需的“无形之墙”;不光要主动替游客“破墙见景”、优化旅游体验,还要因地制宜为百姓“见缝插绿”“增景添美”,持续提升宜居水平。当然,如何振兴旅游经济、带动一方发展,是一篇更大、更深的文章。其“破题”之笔,不妨从“拆墙”开始。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4 “还景于民”考验治理能力 2023-07-05 25931710 2 2023年07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