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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现公告如下: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负责清偿,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权利;有关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交付财产。清算组联系电话:87193139;联系人:侯女士;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泰康中路468号1103室,邮编:315000。
浙江甬望律师事务所清算组
2023年7月10日
注销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华力工贸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华力工贸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4月2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117,178.19万元,其中本金为81,825.77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23年4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涉及破产的,以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2023年4月20日前,该20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该资产包中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绍兴市、衢州市等,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陈逸 联系电话:0571-85167842
联系人:蒋莹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石佳华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