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解民忧
温情调解暖民心
行政复议解民忧
温情调解暖民心
通讯员 余雪富 江敏洁 本报记者 汪基建
本报讯 近日,徐某拿着一面写着“复议为民促和谐,积极作为解争议”的锦旗,走进开化县行政复议局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徐某是一件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人。今年2月,徐某一家人还沉浸在乔迁新居的喜悦中,却突然收到了某乡镇人民政府的《限期责令拆除决定书》,告知徐某其房前的门廊及楼梯属于违法建筑,要求其限期拆除。
徐某感觉无辜又不解,寻求多方调解无果后于4月来到开化县行政复议局。“我房子买来就是这样,为什么要处罚我违建?”徐某气愤地说,“早不说我违建,等我装修好了又叫我拆,这不是扩大我的损失吗?”复议工作人员了解发现,案件的矛盾焦点较多,申请人对违建的认定、执法人员的履职、拆除后的影响等方面都存在异议和不满。
复议工作人员认为,如果机械地审理此案很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遂追加了原房主为第三人并进行了听证审理。通过听证会的意见阐述和释法明理,徐某虽然认可了房屋存在违法建筑的事实,也理解了自己作为现房主应当承担拆除责任,但认为拆除会影响房屋主体安全。为此,复议工作人员联系执法单位就拆除违建对房屋的影响进行了专业鉴定,鉴定表明拆除违建部分并不影响房屋安全。最终,徐某接受了拆除方案,撤回了复议申请。
近年来,开化县行政复议局坚持复议案件调解优先,创新运用“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今年以来,当地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达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