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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上虞市信诚实业公司出资人(主管部门)的批复》(虞政办函[2016]52号),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虞市信诚实业公司出资人,于2023年7月12日成立清算组,依法对上虞市信诚实业公司进行清算。

  凡上虞市信诚实业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性质、金额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将依法对上虞市信诚实业公司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报债权的方式: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将债权资料于2023年9月4日之前(以寄出日期为准)寄送至以下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1202室。

  2、到现场申报的,请于2023年9月4日之前携带债权资料前往以下地址申报债权: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55号1202室。

  联系人及电话:付叶根,联系电话:13857595256。

  特此公告。

  上虞市信诚实业公司清算组  2023年7月20日

  清算公告

  依据衢州市罗邦钢结构有限公司的申请,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8日依法裁定受理丽水市博业铝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博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定于2023年8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山山梦想城A座六楼601室(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主要议题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第二次)、核查债权(第三次)、债权人对破产和解协议方案、破产清算程序转破产和解程序的议案进行表决等。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丽水市博业铝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20日

  丽水市博业铝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告

  丁冠琴,男,汉族,身份证号:3301021937091210;因其无父母、配偶、子女,故公告寻找丁冠琴的其他近亲属。请其近亲属持有效身份证件,立即与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姚园寺巷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电话:0571-8716753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若无人取得联系,将被视为丁冠琴无其他近亲属。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姚园寺巷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寻亲属公告

  浙江大业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大业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8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召开(现场参会地点: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线上参会链接:使用手机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或使用电脑浏览器访问https://zqr.poyiyun.com/本案识别码:1117801),请各位债权人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业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20日

  公告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YW032023077-1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依法转让给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从公告之日起即向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经理 联系电话15268690777

  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徐婷 联系电话13655700067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龙游姑蔑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基准日2023年6月6日,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7月20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的贷款本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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