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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BW42209231F),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特此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通知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通知之日起立即向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通知。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88855815
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5718206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钧创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7月26日
注:1、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账面本息余额暂估金额,如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的金额不一致的,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计算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深圳市爱的深珍珠销售有限公司与杭州智程星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针对浙江思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债权于2022年8月11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深圳市爱的深珍珠销售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杭州智程星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爱的深珍珠销售有限公司与杭州智程星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杭州智程星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智程星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告知。
深圳市爱的深珍珠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智程星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7月26日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智程星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前述“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1、我公司已停止生产宏联公司旗下商标及著作权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黄鸭、盼酷系列、大嘴猴等)并更换产品吊牌信息,已不存在侵权行为。
2、现市场如仍发现有挂我公司生产信息的产品,该产品系经销库存产品或冒用我公司名义的假货。
3、如有发现,可直接联系我公司:
(1)我公司可对挂有我品牌的产品进行核实,如确定非我公司生产,可协助品牌方维权。(2)对于确为我公司生产的库存产品,可联系我公司进行回收。(3)对于冒用我公司名义的假货,我公司将使用法律手段维护我方权益。
公司专门联系人:张颖熙 联系方式:13705865777
温岭市俊飞制衣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公告
嘉兴爱悠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不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人社监罚决字〔2023〕第0000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你(单位)三日内执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23]第00033号),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217室,联系电话:0573-82838341。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鸢溪(浙江绍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范夏忆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3)828号),申请人要求:1、确认双方2022年0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范夏忆2022年02月19日至2022年12月11日期间工资73010.00元(不含加班工资)。3、被申请人支付范夏忆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46020元。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3年9月10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一楼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仲裁公告
绍兴梦网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吉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3)808号),申请人要求:1、裁决自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之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2、裁决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申请人工资7000元经济补偿金3500元及未交社会保险所产生损失1000元;3、裁决自起诉之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4、本案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3年9月10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三楼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仲裁公告
本公司业经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的生效判决判令解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7月5日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岳潮 联系电话:15158287865、1398945936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长浜路 736 号新天地东方茂商业中心T1幢815-817室。
杭州鼎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清算公告
某女孩,2022年11月18日出生,2022年12月7日被发现遗弃在桐庐县分水镇儒桥村赵家51号。当时该女孩身穿一套米色婴儿,外包一条粉色小被子,随身附一张出生日期纸条。
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桐庐县儿童福利院认领,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将被依法安置。
联系电话:0571-58587711
桐庐县儿童福利院 2023年7月26日
弃婴(儿童)公告
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从2023年7月25日起使用新的公章,同时原公章作废。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 2023年7月26日
公告
章晓明遗失公证员执业证书一本(执业证号:111091119950302),公证机构:浙江省三门县公证处,特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