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卷烟受到刑罚
倒卖卷烟受到刑罚
通讯员 陈晓媛
本报讯 近日,开化审理了一起倒卖卷烟案。
男子汪某偶然听人说起乡间小店的卷烟价格较实惠,遂萌生了倒卖卷烟牟利的想法。说干就干,汪某可谓是“全力以赴的行动派”,3个月时间里游走于开化县域大大小小便利店数十家,购回16万余元货值的卷烟。之后,汪某按照每条卷烟收购价加价2至3元的价格予以转售。汪某售出4万余元卷烟后,即被查获,一查,他从中获利600元。
开化县检察院认为,汪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