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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德安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德安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孙德安。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德安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孙德安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孙德安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9-89172808

  孙德安联系电话:1396746538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孙德安

  金额:人民币万元  2023年8月2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1年11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孙德安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01TXCZ-JS-2023041-4,签署日期2023年7月6日),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此将下表所列浙江欧裕龙润滑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立即向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陈先生)0576-81855519

  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徐先生)13606686331

  浙江台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红石梁集团物产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8月2日

  注:1、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保证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6月27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3、若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3 2023-08-02 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1;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2;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4;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3;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7;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5;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6;浙江法治报2023-08-0200018 2 2023年08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