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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微法

  创美(诸暨)置业有限公司与潘泽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创美(诸暨)置业有限公司与潘泽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创美(诸暨)置业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潘泽。创美(诸暨)置业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潘泽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潘泽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创美(诸暨)置业有限公司 潘泽 2023年8月4日

  联合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3年 1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关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的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额为30453.85万元,其中本金19825.62万元。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主要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地区。该债权资产包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相应条件,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资产的主体。

  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详细情况请具体参见我公司对外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20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赖方庆,陈思源,杨颖超

  联系电话:

  0577-88108509,0571-85775903,0571-85771373

  电子邮件:laifangqing@cinda.com.cn,chensiyuan@cinda.com.cn,yangyingchao@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ubo@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浙江法治报 微法 00008 2023-08-04 浙江法治报2023-08-0400019;浙江法治报2023-08-0400020;浙江法治报2023-08-0400021;浙江法治报2023-08-0400017;浙江法治报2023-08-0400018 2 2023年08月04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