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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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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协议编号:2023003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8月14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基准日:2023年1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协议编号:2023001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8月14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借款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基准日:2023年1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温州英桥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通知暨与受让方章一杰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章一杰与温州英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温州英桥投资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正元袜业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截止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浙江正元袜业有限公司3户债权资产本息总额为8934.5万元,其中本金6500万元,表外利息190.16万元,孳生利息2244.34万元,详细信息如下表所示)对外转让。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协议方式依法转让给章一杰,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章一杰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温州英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676785990

  章一杰   联系方式:15258533105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958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uozhenyu@cind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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