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收购22万株野生春兰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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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收购22万株野生春兰被判刑
@荔枝新闻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荔枝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
近日,江苏一法院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王某为做花木生意,在明知野生春兰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前提下,仍非法收购了22.1万株,并栽种在自家大棚内。由于水土不服,最后春兰全部枯死。经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王某所购野生兰草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综合考虑王某认罪悔过态度,且愿意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