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160吨危化品的“绿色清算”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周凌云 颜琪 陈安
“回想之前被随意摆放、冒着白烟的危化储存罐,我到现在还心有余悸。”近日,开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汪昕回访时,看着焕然一新的现场不禁感慨。
然而,大约一年前,这些储存罐存放的160吨危化品,还是横在某科技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进程中的“拦路虎”。
某科技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苯扎氯铵等化学制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2021年以来,受市场影响,公司面临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大额债务未能清偿等问题。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又因非法倾倒、违规处置危化废料的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多重因素影响下,某科技公司陷入经营困境。
2022年4月,该公司申请破产清算,开化法院依法裁定予以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
“这些化工原料安全隐患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严重影响破产企业财产安全,还会给土壤及水源造成严重伤害。”
“处置费用是一笔大花销,公司实在是没办法……”
“不管怎样,我们一定要拿到工资,都拖欠了这么久。”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大家都很关注危化品的处置。而经过前期走访调查,汪昕还发现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企业存放的160吨危化原料和一条苯扎氯铵生产线,装盛容器已老化,容器内部化学反应有逐渐加剧的趋势。
如何妥善处理危化品、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破产管理人、公司代表、职工代表在会上激烈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先守住化工企业的安全底线。
于是,在审判团队和管理人多次勘察、评估现场、走访专家后,开化法院拟定工作方案,对接各单位,并推动县政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环保、消防、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将破产企业危化品处置纳入《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单位安全责任。
危化品清运方案初步敲定,但设备安全维护、无害化处置的费用从何而来?“对涉危化破产案件,最重要的是处理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与提高资产整体处置收益之间的平衡问题。”开化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佳提出破题之策,“企业的负债要清算,环境责任同样要清算,我们可以灵活申请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的使用。”
随着案件驶上破产审判和环境资源审判“双轨道”,几天后,开化县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召开联席会议一锤定音:160吨危化品的处置费用由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先行垫付,之后作为共益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优先清偿。
与此同时,开化法院积极指导管理人高效开展债权申报及审核、调查等各项工作,通过内外联动、双管齐下,160吨危化品的处置问题终于落到实处。工作现场,一批头戴防毒面罩、身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对储存罐密封性逐一检测,直到确认合格后才指挥搬运装车。随着最后一辆危化品运输车缓缓驶离厂区,短短5天时间,160吨危化品全部清理完毕,每日在现场跟进的管理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不久前,债权人会议成功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清偿债权789万余元,盘活土地8293.33平方米、厂房6141.35平方米,开化法院裁定终结某科技公司破产程序。
“这是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对破产企业危化品进行一站式处置的有益探索,也为以后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参与并感受过其中曲折的人都不禁点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