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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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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龙泉昴山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815835849838丢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浙江龙泉昴山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8日

  遗失声明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9日裁定受理云和县致能语言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月10日指定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因致能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管理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故未能接管到致能公司的任何印章、证照,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致能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存在被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现特公告如下:云和县致能语言培训有限公司全部印章、证照自2023年6月19日起作废,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云和县致能语言培训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

  云和县致能语言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8日

  云和县致能语言培训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2023年7月31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根据王怀影、谭海平、倪细辉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亿舜纺织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9日指定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担任浙江亿舜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清照路718号欧源原墅北门晓郡售楼部2楼,联系电话15088209295、15906896925),书面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并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

  浙江亿舜纺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接到清算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财产情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用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等资料。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亿舜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8月18日

  浙江亿舜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2023)亿舜强清字第2号

  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决定合并至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现公告如下: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负责清偿。逾期不申报的,根据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与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在2023年8月18日刊登的联合公告中的内容,债权人有权向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有关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交付财产。

  清算组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3306516770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71号南北商务港1号楼406室

  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

  2023年8月18日

  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注销公告

  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两所”)经充分协商,现就两所合并事宜公告如下:

  一、两所一致同意合并,由浙江鑫知律师所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两所合并前的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对外权利等,均由合并后的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

  二、两所原有的财务、档案、财物和人员业务,均由合并后的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保管、存续和接收、负责。

  三、两所合并,需经原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依法行政许可决定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

  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

  2023年8月18日

  浙江鑫知律师事务所、浙江杭一律师事务所合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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