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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加冰不该成为消费者权益的“冻结项”

  李英锋

  针对消费者反映饮品中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等问题,中消协近日发出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应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一杯饮料的加冰问题,困扰了很多消费者,也让不少消费者心生凉意。中消协聚焦消费者在饮品消费过程中感受到的默认加冰、无法去掉加冰项、冰块过多、加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发起“破冰行动”,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性建议。此举既有助于经营者凝聚共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也有助于优化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增强消费者的权益获得感。

  饮品加冰是可选项,不是必选项,更不该成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冻结项”,不该成为消费的堵点、难点、痛点。通常而言,饮品的主项部分应是传统常态的饮料,而不是冰。除部分饮品因对配方及制作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加冰外,其他饮品的冰均可加可不加。当然,消费者对饮品是否加冰、加冰量多少有不同的需求,而满足这一需求的前提是知悉饮品的相关真实信息,并让消费者自主做出消费选择。

  知情权和选择权是一对孪生的消费权利,没有知情权,就没有选择权。凡是能够影响消费者正确判断、评估、选择、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都是消费者有权知悉的信息,也都是经营者应该提供的信息。一些餐饮经营者在消费者下单时不提前告知或提示消费者饮品是否加冰、加冰量多少等信息,让消费者稀里糊涂地买到加冰饮品甚至冰块“反客为主”的饮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按照个人意愿决定是否消费、消费什么、以什么方式消费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核心内容。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上,一些餐饮经营者不顾消费者的意愿和喜好,在制作销售加冰饮品时“以我为主”,又限制、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如果经营者销售的饮品有加冰量过大、饮料或主要原料成分过少、价格过高等问题,或经营者有强制交易行为,还会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中消协的倡议划出了经营者的加冰义务边界,也划出了消费者的加冰权利边界。倡议中强调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有关饮品加冰信息;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应把默认购买项设定为饮料而不是冰,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消费者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

  这些都呼应了消费者关切,都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切实举措,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餐饮经营者应增强落实倡议要求的自律意识、主动意识,以实际行动体现满足消费者需求、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诚意,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倡议的基础上,中消协也可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进一步研究饮品加冰的标准、规范,丰富外力监督干预的措施,让外力监督更具规范性、权威性、制约性,能产生更好的法治效果。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3 饮品加冰不该成为消费者权益的“冻结项” 2023-08-25 26135553 2 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