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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天平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东阳市现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单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东阳市现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单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3年8月2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余经理    联系电话:0579-85501090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市贝村路955号9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1、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我分行将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对部分债权资产进行出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出售的债权资产:由部分不良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组成。债权资产初定本金余额人民币28000万元左右。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杭州市区。债权资产最终项目及金额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需依有关规定具备受让相应债权的主体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分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意向方资格,我行将向意向方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尽职调查等事项。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如贵单位有参与意向,请提交纸质债权竞价报名表进行报名(竞价报名表格式请与我分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12 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可通过专人提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至本邀请函第四条所述的报名文件接收地址,送达时间以我分行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五、交易日期和交易方式:

  1、交易基准日:2023年7月22日

  2、报价日:2023年09月27日

  交易方式:上述债权资产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具体请关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上述报价日为初定,如有调整,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为准或联系我分行获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债权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分行发送的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债权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之前,我分行不对任何潜在的或我分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文件接收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88号

  收件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资产保全部

  邮编:310000

  3、我分行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71- 8765291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23年8月30日

  债权资产公开竞价出售公告

  我分行将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对部分债权资产进行出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出售的债权资产:由部分不良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组成。债权资产初定本金余额人民币13000万元左右。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杭州市区。债权资产最终项目及金额以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需依有关规定具备受让相应债权的主体资格。

  三、资格审查:我分行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意向方资格,我行将向意向方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尽职调查等事项。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如贵单位有参与意向,请提交纸质债权竞价报名表进行报名(竞价报名表格式请与我分行联系人联系取得)。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12 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可通过专人提交或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送达至本邀请函第四条所述的报名文件接收地址,送达时间以我分行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五、交易日期和交易方式:

  1、交易基准日:2023年5月20日

  2、报价日:2023年09月27日

  交易方式:上述债权资产将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具体请关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上述报价日为初定,如有调整,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处置公告为准或联系我分行获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出售上述债权的要约。意向方可根据我分行发送的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报价竞买上述债权资产。在双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之前,我分行不对任何潜在的或我分行给予交易资格的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文件接收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88号

  收件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资产保全部

  邮编:310000

  3、我分行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71- 8765291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023年8月30日

  债权资产公开竞价出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金华市晶翠堂珠宝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金华市晶翠堂珠宝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债权均暂计算至2023年8月28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8月30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微信公众号浙商资产-资产招商查询,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72833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律检查室)  联系人:狄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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