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屏障”
通讯员 范雅楠
本报讯 连日来,丽水市莲都区相关部门通过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辖区松材线虫病疫木就地处理情况的监管。
2022年4月23日,莲都区某乡疫木采伐队的工人蓝某独自一人在山岗焚烧松材线虫病疫木,引发森林火灾。区检察院立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对失火山场生态修复费用进行评估。因管辖原因,案件被移送丽水市检察院。
今年3月15日,丽水市检察院向丽水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蓝某自行修复失火山场。7月6日,丽水市检察院与蓝某达成调解协议,蓝某预先缴纳生态修复费用11.6万余元,由其自行修复失火山场,待修复山场后退还生态修复费用。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蓝某在森林防火期内在山上就地焚烧松材线虫病疫木,未妥善处理疫木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有关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此后,莲都区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就地焚烧监管工作,于是有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