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陆佳佳
本报讯 今年年初,浙江省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全省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目标、任务及年度揭榜挂帅培育项目。目前,该项工作进展如何?8月31日至9月1日,浙江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集中调研交流活动,交流推进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源头治理专项行动是十四五时期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落实的重要行动计划,相关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已被纳入法治浙江考评体系。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组织编制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内的行政合法性审查目录,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并科学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共覆盖决策事项3495个。各地相继涌现出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如杭州市制定市县乡三级分级分类决策标准推进决策目录化管理;宁波市探索制定国内首部规范决策标准制定的地方标准文本;温州市探索构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配套制度体系;湖州市积极推动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机制;嘉兴市持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化;绍兴市印发《关于2023年度绍兴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情况的通报》,对核查问题进行晾晒并抓好整改;金华市选择群众关注度高、反映较为强烈的项目政策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衢州市统一规范决策公开平台,有效提升决策制定透明度;舟山市定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实地督察,及时发现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难点并督促整改;台州市注重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听取专家意见;丽水市健全市县乡三级联动会审、部门联审、专家协审“三审”机制。
据介绍,各地各部门将继续按照“一年打样板、两年出亮点、三年大提升,扎实干好每一年”的目标要求,谋深谋实、稳扎稳打,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