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案件被告
变成犯罪嫌疑人
只因他不肯做这件事
通讯员 永法
本报讯 日前,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永嘉县法院提起了拒执申请,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被执行人被警方控制后,主动履行部分款项。
据悉,当事人林某自2020年以来,陆续有3件以被告的身份被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他本人已被纳入失信限高,并被多次电话约谈,但均以无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
法院查封了林某名下的两辆小型汽车,并送达责令交出财物通知书、查封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但林某未主动向法院交付相关车辆。
由于林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既不提供可供执行财产,又不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当月,林某被公安机关控制后,立即主动与各申请执行人联系,当场履行了300万元款项,促使两起案件执行完毕、一起案件达成和解。随后,各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撤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