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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公告
根据下列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请下列各债权的担保人或担保人的承继人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担保义务。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5月31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担保人应支付的欠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
3、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9月19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润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2023年4月10日,该债权总额为312,178,613.06元,其中本金为177,991,366.57元,利息、罚息为91,389,154.77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42,798,091.72元(利息计算截止2023年4月1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涉及破产的,以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截至基准日2023年4月10日前,该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处置方式:通过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及分期付款相关要求请投资者登录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网址https://zc-item.taobao.com)\长城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竞价日期为2023年9月27日10时至2023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起拍价80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逸 联系电话:0571-85167842
联系人:蒋莹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石佳华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