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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

  (2023)浙0702强清2号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根据郑最洪的申请于2023年9月8日裁定受理金华市绿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19日指定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担任金华市绿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清算组。金华市绿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金华市绿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2号楼A座10楼,邮政编码:321000,联系人:胡律师1386898594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程序行使权利。

  全体股东及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北人民法庭第六审判法庭(金华市婺城区环城北路736号)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金华市绿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9月25日

  公 告

  宁波金铭投资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吕超宇诉宁波金铭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3)1168号)中,申请人主要要求:1.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232754.26元;2.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66666元。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3年11月4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一楼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

  仲裁公告

  李永贵、李炎、张丽平:

  杨松康与袁迎春于2023年9月19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杨松康将(2013)绍诸商初字第1603号判决书的债权全部转让给袁迎春,贵方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袁迎春履行付款义务,特此通知。 杨松康 2023年9月25日

  债权转让通知

  东阳市马娟服装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28DH7425)遗失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声明作废。

  东阳市马娟服装厂破产管理人 2023年9月25日

  遗失声明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9 2023-09-25 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17;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16;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21;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20;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18;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14;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19;浙江法治报2023-09-2500015 2 2023年09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