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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韵滔纺织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倪伟峰和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3)1013号),申请人主要要求:1、确认双方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7月1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要求支付倪伟峰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7月11日期间工资12500.00元(不含加班工资)。3、要求支付倪伟峰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7月11日期间的加班工资24533.00元。4、要求支付倪伟峰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1500元。5、要求支付倪伟峰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00元。(7000元/月×1个月×2)。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3年11月9日8时4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一楼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仲裁公告
绍兴杰仕健身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方浪和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3)1074号),申请人主要要求:1、确认双方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10月0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确认双方于2022年10月01日解除聘用合同。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8月份的提成8400.00元。(3000元/月×2.8个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3年11月8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三楼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仲裁公告
绍兴拓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林启建和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3)960号),申请人主要要求:一、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人民币50000元(5月×10000元/月);二、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0000元(1月×10000元/月);三、由被申请人为申请人缴纳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社会保险。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3年11月6日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三楼2号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
仲裁公告
浙江五豪律师事务所已由设立人决定申请注销。现将相关清算事宜公告如下: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请有关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负责清理债务。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权利。同时,有关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也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交付财产等。
清算组联系方式:浙江省景宁县红星街道鹤溪北路168号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15990499243
浙江五豪律师事务所 2023年9月27日
注销公告
因律所发展需要,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与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双方共同决定,由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更名为浙江天讼(杭州)律师事务所,并依法申报司法行政机关。原“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存续期间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浙江天讼(杭州)律师事务所继承。特此公告。
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 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
2023年9月27日
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