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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何贤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何贤勰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何贤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何贤勰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何贤勰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所列清单中债权所列明的为截止至2019年2月11日的本金(其中利息余额暂计至2018年10月31日),截止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元。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何贤勰  2023年9月27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19年2月1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何贤勰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 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 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义乌市飞腾纺织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债权资产包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义乌市飞腾纺织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债权资产包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9月20日,该资产包本息总额为24,070.12万元,其中本金为19,921.8万元(利息计算截止2023年9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裁判的则以生效的法院裁判文书内容为准)。截至基准日2023年9月20日前,该7户债权资产包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不转让买受人。该资产包中债务人分别分布在浙江省杭州市、衢州市、舟山市、金华市、绍兴市,资产包中每户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交易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包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935602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通讯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3837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9月27日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4 2023-09-27 浙江法治报2023-09-2700010;浙江法治报2023-09-2700009;浙江法治报2023-09-2700011;浙江法治报2023-09-2700012;浙江法治报2023-09-2700013;浙江法治报2023-09-2700014 2 2023年09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