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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2023)浙0424破申13号裁定书、(2023)浙0424破12号决定书,蓝今家居(嘉兴)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因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任何印章、证照,现声明该公司公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营业执照等)作废。
蓝今家居(嘉兴)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9日
公 告
浙江联鑫厨具有限公司、山东永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永康市阿诺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俞振贤、任苏雪、俞渝航、陈瑶瑶、俞振台、章叶颖、俞慧慧、应见宝:
根据杭州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方忠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杭州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将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浙0782民初13663号《民事判决书》上确定的权利于2023年3月16日转让给了方忠明。现根据债权转让双方之间的协议,通知你等债权已转让的事实,从通知之日起你等应立即向债权受让人方忠明履行相应的还款责任。特此通知!
杭州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575809392
方忠明 联系电话:13868999939
杭州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忠明 2023年10月9日
债权转让及催收联合公告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秀洲人社监告字〔2023〕7号
被告知当事人:泉州市佐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晋阳社区世纪大道1117号世茂御龙湾满堂红A1幢2单元809
经调查和审理,被告知当事人存在以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23年5月26日,秀洲区人力社保局接到杨潦、成奎现场投诉,反映两人在秀洲区油车港镇马厍路奥山题红樾里项目做水电,目前还有5万元工资未拿到。随即区人力社保局依法予以立案,并展开调查。2023年6月8日,秀洲区人社局执法人员在与泉州市佐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佐电话确认了寄送地址后,向该公司寄送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秀洲人社监询字〔2023〕第16号),要求其在2023年6月15日16时前内提供嘉秀洲2019-25号地块项目景观工程中,公司分包的雨污水管网工程、景观给排水管网工程、景观电器工程、海绵城市管网工程的用工管理台账(含农民工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清单、工资支付台账)等书面材料。在寄出该文书后,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杨佐并告知他文书已经寄出。经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显示,该询问通知书在2023年6月8日被寄出,于2023年6月10日显示已签收。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2日向杨佐发送彩信,提醒杨佐向其公司寄送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秀洲人社监询字〔2023〕第16号)在6月10日已经被签收,请关注并及时答复。但该公司并未在期限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秀洲人社监询字〔2023〕第16号)的要求提交我局任何资料。
被告知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拟对被告知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告知单位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嘉兴市昌盛中路598号,邮编:314031,联系人:骆静涛,周佳慧,联系电话:82721859)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申辩的,视为被告知单位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支行与温州苡源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支行与温州苡源实业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苡源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温州苡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苡源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支行
温州苡源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丽水鑫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遗失声明
苍南县银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对主债务人苍南县中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利(借款合同编号2013信银龙贷字第001351号;对应案号:(2014)温鹿商初字第4945号)于2022年12月19日转让给陈新新。请各债务人即日起向陈新新履行还款义务。
苍南县银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陈新新 2023年10月9日
债权转让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