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陪执员,合力攻坚“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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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港法院人民陪执员聘任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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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执员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住处 |
通讯员 龚国新
“陪执员是做什么的?”正在龙港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大厅领取执行款的王某疑惑地问。
“陪执员是从各个社区的网格员等队伍中聘请,协助开展执行工作的人员。您申请执行的这起案件,就是陪执员引导被执行人来法院交钱的。”窗口人员回答道。
王某曾售卖纸张给林某,林某支付部分货款后,就以生意不好做、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迟迟未支付剩余5万元货款。王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到龙港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指派被执行人所在社区的陪执员前往林某住处,督促其履行义务。近日,林某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执行账户。
今年1月6日以来,龙港法院立足当地“大部制、扁平化”改革特点,依据龙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健全人民陪执员制度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从各社区聘请了120余名陪执员,其职责主要包括协助执行工作,参与监督执行工作、执行和解、法治宣传等。
据介绍,根据人民陪审员法及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仅限于参加审判活动。为深入贯彻浙江高院关于“全面加强执行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建立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龙港法院通过聘请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善做调解工作的社区网格员等组建陪执员队伍,深入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综治格局。半年多来,该院充分利用陪执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不断优化“执行员+陪执员”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执行网络,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今年1—9月,该院执行完毕案件平均执行天数在温州基层法院排名第二,反映执结案件总数中执行到位案件数占比的实际执结率指标同比上升3.72个百分点。
查人找物
织密“情报网”
“两个门牌,哪个是对的?”龙港法院杨珏法官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位于龙港市西桥社区的房产,但到现场后却看到每间房屋均挂有号码不同的新旧两个门牌,一时难以确定涉案房屋具体位置。杨珏当即联系该社区陪执员陈某。
很快,陈某赶到现场,根据被执行人信息以及房屋登记信息等线索,并询问周边居民,马上指明房屋具体位置。杨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顺利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
“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老房子,经常是新旧门牌并存或没有门牌,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阻碍。”杨珏解释道,陪执员主要来自社区干部、网格员等群体,对社区情况比较了解,能够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助力查人找物。
在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薛某等执行案件中,薛某因生意往来,欠余某10余万元货款未偿还。执行过程中,黄璐青法官多次前往薛某家中,但一直见不到人。她调整思路,引入陪执员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一般晚上在家。根据这一线索,黄璐青安排了一次夜间突击行动,成功拘传被执行人,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被执行人玩‘失踪’、打‘游击’的情况比较常见,陪执员能快速提供线索,全面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空间。”黄璐青表示,她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有多起案件是在陪执员协助下依法拘传被执行人。
目前,龙港法院已建立陪执员协助调查机制,在线上全面筛查被执行人财产的基础上,安排陪执员通过实地走访、询问调查等方式,进一步了解被执行人工作生活、财产收入等情况,并填写《被执行人财产调查表》存入案件卷宗,及时记录被执行人的“一手情报”,便于执行法官针对性开展执行工作。1—9月,陪执员共参与制作《被执行人财产调查表》400余份,发现财产线索140余条,依据线索执行到位金额1800万余元。
为提高查人找物效率,今年3月,龙港法院还上线“人民陪执员履职评价系统”,根据执行法官、人民陪执员两种角色业务需求,分类设置协助事项、案件查询等功能模块,实现陪执任务精准推送、交互云端操作和履职情况动态显示,有效提高陪执员工作自主性和便利度。1—9月,该院已通过该系统派发任务500余次,陪执员“接单”参与执行案件470余件。
促进履行
找准“最优解”
龙港市某宫五金店曾向龙港市某宇经营部购买建材,后欠下货款一直未结清。考虑到强制执行可能影响店铺正常经营,不利于案件有效化解,执行干警方思炮多次到五金店督促履行,并组织调解,但双方经营者一直争执不下。方思炮在沟通中发现,双方当事人是同一个社区的居民,遂联系该社区陪执员来做做工作。
“两边我都熟,我可以试试。”陪执员李某马上赶到店里,主动参与案件调解。最终,李某凭借熟悉双方经济情况和本地风土人情等优势,提出合理的和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宫五金店主当场履行了第一笔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除了没有能力履行外,背后可能还有家庭、人情、风俗等多种原因。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我们的优势就是地熟人熟,提出来的意见建议更能踩中他们的‘痛点’。”李某深有体会地说。
除了主持执行和解,对于已经执行和解的案件,在后续约定的还款日届满前,执行法官也可依照规定向陪执员“派单”,由陪执员提前督促被执行人按约履行义务,并通过亲友、邻居等途径了解被执行人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反馈和解决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难处,确保和解协议得到充分履行。
此外,龙港法院在社区陪执员基础上,引入商事、家事等特定领域陪执员队伍,并坚持“依案选人”原则,不仅考虑当事人所在社区等因素,还针对案件的性质、特点等,安排最适合的陪执员协助执行,最大限度发挥陪执员的特定身份、影响力、专业知识等作用,甚至分阶段、分事项安排多名陪执员共同协助执行,全力寻找化解案件的“最佳方案”。
“做好陪执员工作,需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方法。部分陪执员反映,有时知识储备、调解技巧等跟不上,所以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好陪执员队伍管理和培养等工作。”龙港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新同说。
该院把陪执员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每日推送普法知识、工作交流、业务指导等形式,持续提升人民陪执员综合素质。今年以来,已开展人民陪执员集中指导1次、专题培训2次、业务交流活动2次。该院还要求陪执员在协助执行中注重司法礼仪,遵守工作纪律,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并对陪执员实行“平时+年终”相结合的“双评价”机制,评价内容包括工作积分、陪执能力、纪律作风、学习培训等情况,评价结果将作为误工补助发放、先进评选等的依据,激发其履职积极性。
参与监督
提升“透明度”
“这是我院聘请的人民陪执员,也是被执行人所在社区的网格员,今天将会在场见证。”在一起涉机器查封的执行案件中,在陪执员见证下,执行法官对机器进行“活查封”,允许机器设备正常使用,但不允许私自处置或故意损坏,得到当事双方一致好评,被执行人也表示将尽快偿还债务。
试行人民陪执员制度以来,龙港法院常态化邀请陪执员参与集中执行行动,在张贴公告、房屋腾空,实施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时,由陪执员到场监督,让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同时,在化解一些特殊执行案件时,该院主动安排陪执员参与监督执行和协调化解工作,通过外部监督,切实增强当事人信任度和安全感。
为进一步发挥陪执员监督作用,该院积极通过线下走访、电话询问、集中座谈等形式,依托陪执员有效收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要求责任人及时整改和反馈,促进执行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该院累计收到意见建议10余条,优化工作机制2次,改进工作方式5次。
陪执员不仅是源自群众的“探照灯”,也是传播法院工作的“扬声器”。
“有些居民知道我是陪执员后,会联系我咨询一些法律问题,我都耐心解答,不清楚时也会联系法官询问。”陪执员陈某说道,成为陪执员后,他对于法院执行工作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在社区工作中,我会向大家讲述协助执行工作的经历,分享我的感受和体验,包括什么是执行不能、房产怎么处置等”。
据悉,龙港法院陪执员实现了各社区“全覆盖”,为充分发挥陪执员普法宣传作用,该院会根据工作需要,主动派发执行宣传任务,动员陪执员广泛参与,普及法律知识、讲好执行故事、倡导诚信诉讼,全面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
龙港法院院长董忠波表示,执行工作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不仅要重视群众诉求,更要紧紧依靠群众。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完善人民陪执员制度,优化业务培训、履职保护、工作评价等配套机制,充分发挥陪执员队伍力量,努力优化各项执行质效指标,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