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消解民忧
通讯员 宁春芳
本报讯 近日,被救助人徐海(化名)的妻子和女儿来到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写着“司法为民履职尽责,帮困解忧心系百姓”的锦旗。
2018年11月,徐海驾驶三轮摩托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四肢、颅脑多处受伤。后经衢江区人民法院认定,事故造成徐海经济损失58万余元,扣除被告已垫付的医药费,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8万余元。
“对方说没钱赔。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请求检察机关帮帮我们。”不久前,徐海的妻子来到衢江区社会治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
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衢江检察院迅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从法院调取该案相关文书,并就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了上门走访核实,发现徐海因道路交通事故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属于检察机关应予司法救助的情形。为扩大救助深度,衢江检察院将此案情况向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申请联合救助。经审批,市区两级检察院共向徐海发放救助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