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9版:平安

法院公告

2023年10月16日

  (2023)浙0723破31号

  本院根据杨文献的申请于2023年9月21日裁定受理了武义县时代家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12日指定浙江五义律师事务所为武义县时代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武义县时代家电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12月1日前,向武义县时代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武义县东升东路262号浙江五义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21200;联系电话:鲍律师13906795157、13575931312,申报债权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债权人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武义县时代家电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武义县时代家电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武义县时代家电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在2023年11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述职报告、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定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在武义县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武义县宝塔路9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以庭审直播和书面相结合形式召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3)浙0723民初1699号

  吕炉有:本院受理原告郑达林与被告吕炉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依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723民初16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令:一、被告吕炉有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郑达林货款8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23年7月2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郑达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5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2700元,由原告郑达林负担300元(已预交),由被告吕炉有负担24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3)浙0726民初3146号

  金鑫源:本院受理原告吴婷与被告金鑫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15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LPR标准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并定于2023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盛婉丽独任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23)浙0726民初3105号

  金鑫源:本院受理原告应宇真诉被告金鑫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726民初3105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9 法院公告 2023-10-16 浙江法治报2023-10-1600013 2 2023年10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