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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得去”也“管得住”

浙闽共奏跨省社矫“协奏曲”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周婧 叶瑞欣

  本报讯 “今天能够顺利解矫,真的很感谢庆元、政和的司法部门!”近日,在两地司法部门的见证下,刘某顺利解矫。这起浙闽跨省委托协助监管的首例社区矫正案件,对刘某本人以及两地司法部门都有着特殊意义。

  刘某是庆元县隆宫乡一个小有名气的企业主,在庆元县工业园区和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铁山镇,均开设有竹木加工厂,员工有百余人。因工作需要,刘某常往返于浙闽两省。2020年5月,刘某为自己及厂内员工购买了8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经查明均为假证。2022年7月,刘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2个月。

  按照现有社区矫正执行标准,刘某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矫,但这样一来,必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为保障刘某的企业经营不受影响,经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及司法局考察评议,对刘某适用协助监管相关规定,遂委托福建省政和县司法局进行协助监管。负责刘某日常监管的铁山司法所,还专门为其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微信群,接收刘某动态汇报,并定期走访刘某工作地,了解实时情况。

  社区矫正期间,庆元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几次回访,了解到刘某通常每周有4-5天在政和县厂区,剩余时间在庆元县内,入矫以来工厂维持着正常运营,且效益较好,去年年终缴税达100多万元。“协助监管为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刘某说。

  正式解矫前,两地司法局对刘某在协管期间的表现进行评议,经监管人员反馈,在矫期间刘某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按时报告定位,配合实地走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表现良好。刘某因此成为首位浙闽跨省委托协助监管并顺利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

  庆元地处浙、闽两省交界,毗邻两省多县,省域边界居民生活、生产、工作互通,“出村即出省”“过桥即跨县”的情况多见。对社区矫正对象而言,一旦入矫便会因活动范围受限,影响生产生活。如何能让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又能“管得住”?

  今年3月,浙江省丽水市和福建省南平市两地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推动出台《浙闽边界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同监管实施意见(试行)》,对浙闽边界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县市范围、委托协助监管等作了创新性规定,对经考察评议合格的,可以适当扩大其活动范围,适用协助监管相关规定,保障监管有序执行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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