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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地方立法工作标准在金华发布

  通讯员 叶旭通 朱炫琦

  本报记者 江胜忠

  本报讯 10月25日,金华市召开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同时发布实施金华市《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标准(DB 3307/T 129—2023)。这也是全国首个关于设区的市立法工作规范的地方标准,填补了浙江省在地方性法规领域的标准空白,对于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近年来,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地方特色,加强机制创新,先后出台17部具有金华特色和辨识度的地方性法规,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同时,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地方立法创新机制。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汪希燕介绍,这份标准将散见于各项法律法规中的规定,以及金华的立法经验,进行了集成、融合,并转化成为职责分明、流程序化、节点清晰的工作流程和地方标准,实现了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由零散化到系统化、由经验化到科学化的转变。其核心内容是将立法工作梳理细化为21项立法工作流程和141个步骤环节,在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公布等各项立法流程中,均一一列出责任主体、工作步骤、时间期限和材料要求,确保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实现立法流程系统集成、一图管控,为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了重要保障。

  该标准制定的初衷,就是为各类立法参与者提供明确、具体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让没有立法经历的人也能对照标准开展立法,让地方立法工作更依法、更科学、更民主、更规范,也是为地方立法工作规范进行探路。目前金华人大正在开展的年度立法计划编制,以及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婺剧保护传承发展等两个条例已按该标准开展立法工作。


浙江法治报 新闻 00002 全国首个地方立法工作标准在金华发布 2023-10-26 26388463 2 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