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案子有9个是在地里办的
这个“法庭”满是稻香味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谢培怡 杨露露
“一个法徽,一条横幅,三张桌子”,一个临时法庭就这样在金黄色的田野间“支棱”起来。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魏艳芳头顶法徽,背靠稻田,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着庭前调解。觉着“稀罕”的村民纷纷赶来围观。这是一起涉土地类纠纷的巡回审判现场,也是南太湖法院3位女法官的日常。
“涉土地类纠纷比较特殊,不仅要实地勘察,还要熟悉村规民约,兼顾乡土人情。在办公楼里‘坐堂问案’肯定是不行的。”魏艳芳介绍,南太湖法院集中管辖着湖州全市除安吉县以外的所有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其中,涉土地资源类案件主要由她和另外2名女法官负责办理。近3年来,法院共办理了862件涉土地民事案件。由于十个案子里几乎有九个都是要去地里办,被大家形象地称为“稻香法庭”。
最近,“稻香法庭”还成了南太湖法院独具特色的一个“枫桥”品牌,着力护航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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