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案子有9个是在地里办的
这个“法庭”满是稻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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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成为农业“专家”
“签合同时要考虑租金浮动,长远打算;除草剂会造成莲藕、葡萄等植物减产,如果稻田就在附近,撒农药时一定要注意天气风向,以免造成纠纷……”刚刚过去的粮食安全宣传周,魏艳芳和同事再次应邀来到长兴县小浦镇,为村民们上了一堂实用的普法课。
4个多月前,就有村民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当时,承包户老李与村民小组因租金问题产生矛盾,几个村民把老李刚种下的秧苗拔了,双方差点动起手来。
魏艳芳与法官助理尚静赶到现场后,发现其中的法律关系虽然很清楚,但处理起来却不容易。“租赁合同上明确写着‘租期为15年,租赁期内租金不变’,但因为这几年土地租赁价格上涨,村民小组执意要解除合同,转租给别人。”魏艳芳说,村民小组若单方毁约,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然而正值6月芒种时节,一个急着夏播、一方急着转租,若真的打起官司,不仅耽误时间,双方还可能发生更大的冲突,“最好是让双方在租金问题上达成共识,继续履行合同。”
“当前长兴的土地租赁每亩一般在950元左右,这几年政府给种粮户的补贴也变高了。适当涨租其实承包户也能接受,只是怕村民每年坐地起价。”在给村民们阐明违约的法律后果后,魏艳芳给大家出了一个调解方案:今年租金不变,明年3月起租金上涨40元/亩,今后每三年协商一次,确保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让租金可以随行情调整。方案一出,李某与村民们纷纷表示赞同,当场签下土地租赁补充协议。
“办理涉土地类纠纷,法律之外,农作物的时令、土地的行情、涉农涉粮的政策等农耕知识都要掌握。”魏艳芳说,3名女法官全是从小生活在城市的85后。每次办案前,大家都要先“恶补”一下相关知识,几年下来,都快成了半个农业“专家”。每次普法,除了法律知识,法官们也会顺带着普及一些耕种的注意事项,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
“枫桥经验”在这里很实用
因为一块2平方米大小的菜地,两家邻居闹上法庭。大家都说地是自己的,又都拿不出相关依据,怎么办?不久前,法官徐芮珏办理了这样一个棘手的案子。
起纠纷的是高某夫妇和老人牟某。在两家人的房子前面,共有三块菜地相邻。过去,两家就各自在相邻的两块菜地上种些蔬菜,还有一块挨着牟某家菜园的小地,则被牟某种上了一棵核桃树,20多年也未曾产生纠纷。然而突然有一天,高某夫妇提出种着核桃树的地是自己家的,要求牟某返还田地。
案子诉到法院,法官也犯了难。依据高某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只能看出他家的农田在“某小路下面”,并没有具体的位置和边界,难以确定菜地归属。“其实这块菜地两家用处都不大,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为化解纠纷,徐芮珏联合村干部调解了好几次,希望当事双方都能各退一步。不想再继续纠缠的牟某最终同意让出土地,但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高某家使用菜地时,需要绕道而行,不能经过我家的田埂。”
为了避免再起纠纷,徐芮珏当场就拿着扁担在另一边空地上“量”出了一扁担宽的小路,约定由牟某修好小路后供高某使用。双方还在边界旁埋下石块并确认签字。
徐芮珏说,农村里,地跟地之间的边界常常以“某块石头、某棵树”来做参考。时间长了地貌变化,边界不清就易引发纠纷。遇上这种情况,法条就“使不上劲”。这类案子,就特别需要用到“枫桥经验”。在南太湖法院近三年受理的所有涉土地案件当中,民事纠纷占了八成,诉前调解率达79.8%。
近年来,湖州市政法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政法单位协力推出“解纷无忧”共富班车,着力打造“功能型”解纷共同体。就在10月,南太湖法院专门组建了“稻香法庭”审判团队,实行涉土地类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同时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成立了粮食安全保护司法行政协同治理中心。
“稻香法庭”一方面通过覆盖各街道、村社的百余个“共享法庭”联系点,提升就地立案、开庭、调解、宣判等乡村司法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性;一方面在湖州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协同多部门强化涉农涉粮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全方位守护粮食、耕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