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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鑫本经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温州鑫本经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温州吉志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温州鑫本经贸有限公司,截至处置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我公司对温州吉志贸易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包,债权总额为42,062.64万元,其中本金35,866.15万元,利息6,196.49万元。(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等详细信息见附表。)该债权资产包依法通过淘宝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给温州鑫本经贸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温州鑫本经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蔡经理,联系电话:0571-85774686

  温州鑫本经贸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华杰,联系电话:15157766999。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温州鑫本经贸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浙江法治报 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 00005 2023-11-02 浙江法治报2023-11-0200013;浙江法治报2023-11-0200011;浙江法治报2023-11-0200012 2 2023年11月02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