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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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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衡明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杭州衡明实业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杭州衡明实业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本金、相应利息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新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和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浙江新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为准。)特此公告。

  杭州衡明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新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11月6日

  浙江新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5857585163

  杭州衡明实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71-88956187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及欠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新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09 2023-11-06 浙江法治报2023-11-0600025;浙江法治报2023-11-0600026;浙江法治报2023-11-0600028;浙江法治报2023-11-0600027 2 2023年11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