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办8个涉企案就发1份《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
法院3个月帮企业堵了160余个管理漏洞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金娜
“本院在审理你公司与被告某某等人多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特提示如下……”今年“双11”前,嘉兴某快递公司收到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寄来的《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上面是法官结合企业实际提出的两方面针对性建议。
该企业遇到了什么问题,法官又为何要发提示函?
原来,之前因业务发展快,该公司业务员和寄件方多是口头约定寄件费用、结算方式等,没有书面服务合同,对账方式也五花八门。后来,陆续有寄件方拖欠寄递费,因催收无果快递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发现,由于快递公司在合同约定、对账流程等方面存在的经营及管理漏洞,导致在对方不到庭或明确表示不认可的情况下,证据的证明力不充分,有败诉风险。
“今年1月以来,该企业已有4个类似合同纠纷案件,问题突出。”法官在对该公司所涉多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发送《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一方面提醒快递公司与寄件方签订书面的快递服务合同,另一方面就对账方式给出建议,避免诉讼风险。
今年“双11”,嘉兴某快递公司再次迎来爆仓。但和往年不同的是,面对雪片般的订单,快递公司从收件到核对订单、对账,各环节井井有条。“吃一堑长一智,之前因为流程不规范,吃了不少亏。接到提示函后,我们赶紧改进,成果看得见。”该快递公司负责人说。
“个案的解决是治标,预防和减少可能重复发生的具体问题,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合规经营才是治本。”南湖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成剑斌介绍,从今年8月起,该院开始探索打造《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特色助企载体,将提示函作为司法建议、白皮书的有益补充常态化发送,努力为案涉企业开出精准的“法律药方”。签订合同不规范、证据留存意识弱、公章管理不严、财务款项进出混乱……截至目前,南湖法院已点对点向涉诉企业发送《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147份,帮助企业堵上管理漏洞160余个,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努力让涉诉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提示函一对一发送涉诉企业,聚焦企业具体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风险防控建议,不要求接收企业反馈整改情况,更注重服务性。”南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邦清介绍,该院已将办案与提示同步推进,在个案办理中解构原因、提示风险、指导实践,真正促进企业规避风险。目前该院平均每办理8个涉企案件就发送1份《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远远超出了每个法官每月发送1期的预期。
此外,南湖法院还阶段性地将《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进行汇编并发送到相关企业主管部门、区工商联和镇街商会,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