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现场推进会
本报记者 肖春霞 通讯员 项章鹏
本报讯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1日,省司法厅召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现场推进会。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复议为民宗旨,着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全面打造行政复议“浙江模式”,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义乌市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2019年,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局全面运行。“浙江模式”被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采纳;今年以来,全省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3万件,同比增长47.9%,新收行政复议申请与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比值达2.5,全省行政复议调解成功率45.8%,90.5%的案件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分止争”,复议后败诉13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0.08%,案件质效全国领先。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整合了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健全了行政复议受理制度,完善了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优化了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强化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法定责任,赋予了行政复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更重要的职责使命,也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主渠道作用,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行政复议领域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下一步,浙江将全面对标对表,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畅通申请渠道、广设复议窗口、加强普法宣传,大力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能力;推动繁简分流、坚持公开透明、立足调解优先,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优化个案监督、推动监督落地、延伸监督链条,全面提升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组织保障、要素保障、协同互动,努力探索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