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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

严惩虚假诉讼

  通讯员 张杰

  本报讯 近日,文成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案的原告刘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原来,刘某向该院起诉刘某某,要求其偿还银行代偿款30万元。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刘某某已偿还代偿款9万元,刘某在起诉时却隐瞒了这一点。之后,刘某虽然以与刘某某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法院认为,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假陈述,应当予以制裁。

  法官提醒,民事诉状是原告向法院作出的书面陈述,其本质是一种证据,在诉状中做不实陈述就属于伪造证据。虚假诉讼不仅有违诚信诉讼,而且严重干扰案件正常审理,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严惩虚假诉讼 2023-11-30 26479618 2 2023年11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