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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要闻

普法如何普入人心

  本报评论员 许金妮

  最近,全国各地都开启了热热闹闹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普法,是一个从“授”到“受”的动态传递过程。近年来,各相关部门在如何“授”上,可谓绞尽脑汁,在精彩纷呈的普法活动相继开展的同时,我们更需要考虑一个问题:“普法是否普入了人心?”

  先来了解一下中国的普法历程。

  198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通知。自始,我国的普法活动以五年为一个阶段,拉开了帷幕。

  不难发现,不同历史时期的普法内容和普法对象,都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此同时,普法手段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改进、创新。纵观中国的普法历程,可见几个“越来越”趋势。

  形式越来越丰富。最早期的普法大多是政府“单项推动式”,开设讲座、夜校、培训班是最主要的方式。大约在2000年前后,中央电视台陆续开办了《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等一系列法治栏目,一波三折的剧情、恰到好处的剪辑,让普法不再只是干巴巴的法条说教。而现在,普法的方式则更加“接地气”和“有趣味性”了,不少地方将法律知识与娱乐方式相结合,开展普法文艺表演,法律知识被编进相声、顺口溜、小品等;自媒体的兴起更是解锁了普法新招式,短视频普法、漫画普法等往往能通过“蹭热点”牢牢抓住公众眼球。

  参与人群越来越广泛。在普法工作开展的前十几二十年,普法工作一般为主管部门的“独唱”。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成为各执法部门的“合唱”,既扩大了普法主体,又提高了普法效果。 (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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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化普法力量越来越壮大。例如,浙江连续五年实施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从6个方面(一批优秀的公益性普法组织、一批优秀的普法工作室、一批优秀的普法志愿者、一批优秀的普法项目、一批优秀的普法讲师团、一批优秀的普法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推选出一批优秀的组织、群体、产品。全民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渐次展开。

  需求导向越来越明显。出于扫盲、启蒙的国情需要,“一五普法”“二五普法”期间的普法大多是“灌输式”,随着公众对法律的认知越来越深,普法渐渐从“自上而下”变成了“双向互动”。2006年,全国范围内提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社区、学校、企业等不同要求针对性开展普法。除此之外,以受众需求为主要考量的“订单式普法”开始出现、答疑解惑的12348法律服务平台也纷纷设立,当下的普法工作越发精准地契合了受众需求。

  从内容到形式、从线上到线下,中国将近40年的普法成效是显而易见的。全民普法的路上,需得不断回望、总结、改进。当下,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思考的是:普法如何在形式和内容的结合上更上一个台阶、更深入人心。

  要有面子,更要有里子。很多地方在普法形式上“学样”很快,但是形式上再好,怎么依托形式做好内容才是关键。相关部门应把“绣花功夫”放在织好里子上。在这方面,我们浙江已经有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例如,杭州连续10年开展法治惠民服务月活动,依托该活动,推出了法律援助市域100%通办、行政复议简案快办等一系列服务举措;开展了知识产权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专业调解;建设了“‘浙里办’公共法律服务”“浙里调解”“浙里复议”等智慧服务平台,等等。只有将普法和提供法律服务、解决民生实事结合起来,扎扎实实解决群众的问题,这样举办的普法活动才有意义。

  要有流量,更要有实效。普法工作要推开,当然要有人气。但把人吸引过来只是第一步,后面怎么把“法”说下去才是更重要的。有些普法活动,通过赠送文创产品把人吸引过来,把宣传手册发了,就算“大功告成”;有些普法短视频,写个狗血的标题,增加了点击率,就算有成效了,丝毫没有把普法普进人们的心里。事实上,流量和实效并非不可兼得。例如,普法短视频《罗翔说刑法》,镜头画面十分简单,也没有夸张的剧情,却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以普适性的法律知识、通俗易懂的普法语言积累了将近3000万粉丝。每每发生热点问题,总会有人“cue”罗翔,让他讲讲其中的法律点。相反,一些只为博眼球的普法视频,或许短时间内能吸引来观众,却没法长期留住观众。

  全民普法是一场持久战。线上,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和约束,推进规则和法律的制定,打击流量炒作行为;线下,媒体不要一味唱“赞歌”,上级部门的检查也不要只是“走过场”,要监督、推动普法工作真正做到实处。


浙江法治报 要闻 00001 普法如何普入人心 2023-12-07 浙江法治报2023-12-0700013 2 2023年12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