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络谣言离不开三个配套
特约评论员 陈曙光
近日,针对近期一些网络账号虚构突发案事件、臆测编造公共政策、借社会热点造谣炒作等现象较为突出的情况,网信部门指导网站平台持续加大监测查证和处置曝光力度,累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1660个,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被曝光的这批案例中,“爆炸”“失踪”“直播带货”“彩礼”等等字眼非常扎眼又颇为吸睛,收割流量的心思昭然若揭。
就笔者观察,中文互联网上的网络谣言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互联网在我国普及的初期,谣言主要在BBS、QQ等平台上制造和传播,由于当时互联网普及程度不高,各类平台功能有限,加之造谣者用来“有图有真相”的多媒体资源制造起来较为麻烦,所以谣言多以文字为主,传播量级也有限;第二阶段是微博出现以后,在多媒体功能和“谁都能看到”的特性下,各类谣言依托微博产生、传播、发酵,甚至出现百万级、千万级传播;第三阶段是微信及其朋友圈功能的出现,很多谣言通过群聊或者朋友圈产生,借助各种转发,实现快速传播。
细究谣言为何产生,原因很多。比如:为了阅读量、关注度等眼球效应,故意造谣;借谣言打广告;闲来无事蹭热点等等。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分析,谣言多发,一定程度说明造谣的代价较小,让一些人心存侥幸,或者根本没意识到后果。随着法律的日益严密,我国法律关于网络谣言的责任,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造谣的成本越来越大。但由于多年积累的惯性,无法一下子刹住此类风气。从人性需求的角度分析,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正是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和关注度。以近年来数量较多的涉外卖员谣言为例,其主要原因就是外卖员群体庞大,且渗透进大众的生活,但大家并未深入了解,于是围绕外卖员产生了各种谣言,网民的好奇心成为某些人博关注、赚流量的“工具”。
网络谣言有百害而无一利,必须强化治理、快速打击。笔者认为,应做好三类对应配套:一是法律配套,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更严格的处罚措施、更加便于操作的认定标准,让治理工作有法可依;二是压实平台责任,平台需负起监管责任,通过技术手段屏蔽谣言或者进行阅读提醒,通过审核强化信息甄别,对造谣者采取封号等措施;三是加大相关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注,让真相跑在谣言前面。
公布打击谣言案例,提醒大家注意甄别,只是其中重要一环。谣言止于智者。每个人都应该是信息的“把关者”,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需要多思考、多判断,进而自觉抵制谣言,让谣言失去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