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法院通知
结果追悔莫及
通讯员 冯东剑
本报讯 法院多次通知,夫妻二人却一直不交出车辆,最终尝到了苦果。
章某与申某夫妻二人为朋友朱某的银行贷款提供签字担保,后因该笔贷款未及时归还,银行诉至法院。案件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朱某与银行达成和解结案。朱某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对该案申请恢复执行。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对主债务人朱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措施后,朱某仍未主动还款。法院查明申某名下登记机动车一辆,并一直实际使用中。法院对该车进行查封,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法院责令章某和申某交出车辆,但两人均不为所动。法院对两人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后,对方仍拒不交出车辆。最终,法院将该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在公安机关立案的当天下午,章某到庭哭诉,申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自己愿意交车。对于法院之前多次通知却都拒不交出车辆这一问题,章某表示自己在收到法院通知后,问过别人,别人告诉他法院的通知无需理会,最终导致现在的结果,自己非常后悔。
法官提醒,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定书、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涉案当事人须积极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