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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烂尾楼复活记

  本报记者 章锐

  丽水市莲都区的闹市区,一幢22层高的大楼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映衬着现代都市的繁荣。

  看着大楼,紫金街道新建村村民王女士难掩开心,“明年年初这栋楼就要招商了,我们这么多年的期盼也终于要实现了。”

  她所说的期盼,正是新建村建设这幢大楼的初衷——推进城乡融合、促进村民增收。然而,说起大楼的建设过程,村书记刘国军却连连摇头。

  十多年前,新建村以转让50%股份的形式,与投资者刘明(化名)达成协议,共同建设新建村江滨商场宾馆综合楼(以下简称综合大楼),大楼共22层,分为裙楼和主楼。就在大楼主体快完工时,2014年,刘明因犯罪锒铛入狱,失去投资的大楼不得不停工。

  这一停,就停了1年,村民对此抱怨颇多,“地没了,楼也没建起来,这不瞎折腾吗?”村里也着急,思前想后,便将手里剩余的50%股份全部卖给新投资人钟洪(化名),并签订合同,要求钟洪按时支付大楼建设费用及村里的股权转让费,以此确保大楼正常建设。可没想到,钟洪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后,资金链突然断裂,大楼又停工了。

  这个消息,让刚刚平静的村子再次沸腾。面对村民的各种意见,街道及时介入,通过开门接访、主动下访、重点拜访等三步法,走访群众400余人次,收集意见诉求600余条,举行街道班子会、村民代表会等30余次。人大紫金街道工委也组织多名人大代表成立代表调解团,倾听村民诉求,解答村民疑惑。“你们的意见我们都记下来了。大楼接下来的所有处置方案,都会通过阳光票决的形式,由大家决定是否执行。”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参会的街道相关人员给村民吃下了“定心丸”。

  要让大楼尽快开工,就必须有新的投资方进入。可村里刚想寻找新的投资方,获悉消息的钟洪马上以村里无大楼股份、不具备管理大楼建设能力为由,要求村里停止寻找,双方因此起了争执。新建村和紫金街道立即向司法、住建等部门咨询,了解到综合大楼的建设地块属于村集体三产及公建项目用地,不得转让,同时两名投资人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最终,经街道调解,两名投资人之前为大楼建设投资的费用转变为村集体债务,而大楼的归属则完全属于村里。

  “大楼已停工近10年。之前投资的费用到底多少?具体折算成多少债务?都是让人头疼的事。”紫金街道纪工委书记朱贤俊说。街道公开发布申报债权通知后,投资人、施工公司等11户债权人以票据丢失、相关负责人离职为借口,申报了超2亿元的投资金额,要求新建村返还投资款后才能重新进行大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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