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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和义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3浙0212破申65号),管理人拟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上东商务中心2幢6层和义兴公司办公区域内的财产进行处置,如有单位或个人有财产存放于办公区域的,请于2024年1月2日前向管理人申请取回(联系电话13906627298)。如逾期申请或无财产权属证明的,办公区域内财物都将视为和义兴公司财产,管理人将依法处置。特此公告。
宁波和义兴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12月26日
财产取回公告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2023004号资产转让合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5968808931、0571-87836707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债权资产明细表 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转让信息公告
特别提示:挂牌公告期满,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产生最高报价方,且最高报价不低于挂牌保留价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低于挂牌保留价,则不成交,挂牌结束。挂牌公告期满后,若最高报价方报价低于保留价,转让方有权选择与该最高报价方通过议价方式成交。
业务咨询电话:13823673061卢女士;18824230930陈女士
项目编号:YTQH23120034
项目名称:雄风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转让底价:本项目设有保留价,保留价不对外公开
网络竞价起始价:人民币1278万元
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项目简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委托我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雄风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标的所在地为浙江绍兴,截至处置基准日2023年10月22日,雄风集团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合计人民币17469861.61元,其中本金合计人民币15997754.53元,利息合计人民币1472107.08元。(注:以上债权金额仅供参考,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权的本金、利息、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
以上全部信息详情请登录深圳市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网站www.ytfae.com。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33楼。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长城资产联系电话:0571-85167842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1-8527372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浙江浙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利息计算截止2023年4月20日,之后的利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涉及破产的,以管理人认定的金额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