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8版:平安

检察守护渔仓资源

  检察守护渔仓资源

  通讯员 陈英

  本报讯 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全市首创海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通过“司法+修复”的综合治理路径,打击震慑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发挥“1+1>2”倍增效应,守护“蓝色”渔仓资源。

  对于破坏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的行为,普陀区检察院主张“谁破坏、谁修复”,通过督促磋商、诉前调解、移送起诉等方式,督促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环境修复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的增殖放流方案,探索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等多种修复方式,实现案件办理全面化、生态修复多样化。

  同时,该院联合海洋渔业部门等,积极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工作,将海洋生态修复金用于增殖放流,实现修复专款专用,让海洋生态修复“看得见”“摸得着”。

  截至目前,该院已在20余件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生态赔偿、增殖放流等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向污染企业或个人索赔海洋环境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50余万元,督促增殖放流各类鱼苗780万余尾。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探索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修复方式多样化,携手职能部门共同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建设。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8 检察守护渔仓资源 2023-12-26 26538777 2 2023年12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