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司法合力
共护百山祖国家公园
通讯员 陈莹 本报记者 马丽红
本报讯 近日,景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沙湾镇现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并当庭宣判,敲响了百山祖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第一槌”。被告人陈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据了解,陈某猎捕的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三有动物”小麂、猪獾、鼬獾、灰胸竹鸡等。承办法官介绍,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只有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并依法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下,才能按照特许猎捕证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此案当庭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40余名当地群众及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同日,景宁法院、景宁检察院、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景宁保护中心三家单位共同就国家公园建设召开了司法保护座谈会。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何处保护站共享法庭、石榴红检察官驿站也于当日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