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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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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昆敖律师事务所经负责人决定解散,决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现公告如下:浙江昆敖律师事务所已成立清算组,请有关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负责清偿,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权利;有关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交付财产。清算组联系电话:13506638181;联系人:金冶杰;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凌弘花苑A幢二单元904室,邮编:325401。 浙江昆敖律师事务所   2024年1月30日

  浙江昆敖律师事务所注销公告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2024-01-30 浙江法治报2024-01-3000019;浙江法治报2024-01-3000018 2 2024年01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