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里坐标中看到光明轨迹
特约评论员 徐甫俊
2024开年的之江大地,省两会的会场内外,“营商环境”是高频热词,《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聚光“主角”。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整体理念到具体条文,代表、委员和广大群众广泛热议和点赞,表达关注和期许。
目光向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9年10月审议通过、2020年1月开始施行;目光环顾,全国20余个省级行政区已经制定出台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何以如此“聚光”——穿透具体条文、摆脱传统观念,我们或许可以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浙”里坐标中发现一些答案。
十分必要再次观察来时之路——2023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6%,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之中、多重挑战叠加的严峻考验之下,市场经营主体展现出坚定的决心、强韧的信心,迸发强劲的动力、澎湃的动能;优而更优的营商环境,是坚定决心、强韧信心的基底石,是强劲动力、澎湃动能的推进剂。
从风雨中走来,在大道上前行,我们始终不会忘记这个平实的道理:无论是市场还是市场经营主体,都如轮船一般,愈是壮大,愈是深入更广阔的深海大洋、经受更汹涌的大风大浪。我们更加坚定相信这个朴素的经验:于市场和市场经营主体,更稳固的优质营商环境,是更坚实的压舱石,是更强力的助推器。
从条例走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浙”里坐标,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浙”里坐标阅读条例,条例的大思路、大逻辑里,我们更明晰地看到“浙”里优化营商环境的未来光明轨迹。
站在今天的坐标,优化营商环境是全方位、全链条的系统工程——这是条例的大思路。
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之江大地上,源源不断的优化营商环境大政策、实举措、微改革持续为市场经营主体供给发展动力、增强发展信心、拓展发展空间。同时,市场巨轮深入更广阔的深海大洋,一个个政策、一项项举措的叠加之效显得有些动能不足。基于整体理念、整合逻辑,综合性立法、统合性定规,让优化营商环境大政策的一枚枚创新“芯片”集成“电路”、实举措的一个个创新“应用”集成“架构”,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供给形成更加强大的推动力。
站在“浙”里的坐标,对政府部门的立规是超越“规范”的“防范”、超越“要求”的“追求”——这是条例的大逻辑。
从不同所有制企业差别化待遇到公共资源交易隐性壁垒,从市场经营主体准入不准营到市场经营主体退出难,之江大地上,面对市场领域的高频问题,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展现出力求公平公正的公心、探索着优化服务的办法,汇聚成普遍的清正又舒心的行政作为。无论是公平竞争的政策,还是企业设立、经营、退出畅通便利的机制,“浙”里政府行为“规范”的“主流”之中,条例更大程度是防范纵然稀少亦不容忍的偏差行为、错误作为“支流”。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增值化不足到惠企政策空转,从创新支持不够到精准治理不足,政府部门展现出“再进一步”的积极作为,更有着追求“更进一步”的强烈意愿。条例中诸多的“应当”在“浙”里不仅是对政府作为的制度“要求”,更是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勇气创新突破、追求实现“更进一步”成效实感的法治“底气”。
条例的制定和通过是优化营商环境“浙”里坐标中重要节点,更是以更坚实基础和更强大力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巨轮由大向强深入更广阔深海大洋的更高起点。“浙”里优化营商环境的未来一定是优而更优的光明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