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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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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23年12月28日依法转让给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0574-55555990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010-83262518。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1月31日

  注:利息暂计至2019年12月19日,外币汇率按7.0957折算;各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银行签署的合同或法院的裁判为准。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2024-01-31 浙江法治报2024-01-3100032;浙江法治报2024-01-3100033;浙江法治报2024-01-3100035;浙江法治报2024-01-3100034 2 2024年01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