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任性行为“买单”
通讯员 王月仙
本报讯 近日,平阳县交警大队六中队接到男子严某前来报案,他声称自己酒后驾车。“我自首,我是酒后开车过来的。”男子说。
经抽血化验,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男子告诉民警,他之前在家中与妻子吵架,“我不想看见她,特地喝了酒,喝完开车直奔你们这里”。
严某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买单”,被吊销驾照,并处罚款2000元。
交警提醒:遇到情绪问题,不能一时冲动以身试法。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对法律权威的践踏、对文明守法的挑衅,必将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