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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平安

  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两所”)为了实施律所品牌战略,做大做强律师服务业,实现资源互补,加快实现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经充分协商及两所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现就两所合并及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清算、注销事宜公告如下:

  一、两所一致同意合并,由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

  二、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自2024年3月6日起停止执业。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组成清算组(清算组人员:何叶敏、连海洲、杨承洪,由何叶敏担任组长)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西路21号5楼5-1)办理相关债权申报事宜。

  三、两所合并,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同时注销,注销后,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业务专用章,所函、业务合同、介绍信等印章、资料全部失效。两所合并前的债权、债务、业务资质以及其他对外权利等,均由合并后的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

  四、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的注销及两所合并,需经原登记机关浙江省司法厅依法行政许可后生效。

  五、原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两所原有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账目、账簿、案卷、档案等)均由合并后的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继续保管、承续。特此公告。

  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 浙江丰良律师事务所 2024年3月6日

  合并公告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10 2024-03-06 浙江法治报2024-03-0600018;浙江法治报2024-03-0600017 2 2024年03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