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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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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浙江N23222473-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各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重组收益、逾期重组收益、重组宽限补偿金、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债务重组协议、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0571-8783674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0574510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4年3月7日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3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07 2024-03-07 浙江法治报2024-03-0700031;浙江法治报2024-03-0700028;浙江法治报2024-03-0700029;浙江法治报2024-03-0700032;浙江法治报2024-03-0700030 2 2024年03月07日 星期四